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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组织机构 |
广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组织机构,由自治区文化厅、自治区财政厅、广西图书馆、桂林图书馆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。分别成立:
1、广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
职责是:宏观规划建设方向;组织协调、指导资源建设和信息服务;协调网络通道使用;协调与有关厅局、单位、地方主管部门的关系等事宜。
组 长:容小宁(文化厅厅长)
副组长:关 礼(财政厅副厅长)
于 瑮(文化厅副厅长)
成 员:吴 云(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)
左厚尧(文化厅社文处处长)
陈 菊(文化厅计财处处长)
沈国明(文化厅计财处副处长)
何小萍(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)
王雪光(广西图书馆馆长)
徐欣禄(桂林图书馆馆长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文化厅。其职责是:组织起草建设规划和编制实施方案;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;指导广西各级中心的建设;制定年度工作计划;制定广西分中心章程,监督广西分中心的运行;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。
办公室主任:于 瑮(文化厅副厅长)
副主任:左厚尧(文化厅社文处处长)
成 员:何小萍(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)
沈国明(文化厅计财处副处长)
李医平(文化厅社文处主任科员)
王雪光(广西图书馆馆长)
徐欣禄(桂林图书馆馆长)
2、广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
职责是:协助领导小组对"共享工程"的规划、实施方案、资源建设、标准规范、技术路线等重大问题给予咨询。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文化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。
主任委员:徐欣禄(桂林图书馆馆长)
成 员:廖 宏(广西计算中心主任)
杨 磊(广西计算中心副主任)
王 勇(桂林电子工业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主任)
陈燕霞(广西大学图书馆副馆长)
钟 琼(桂林图书馆业务办副主任)
洗育华(广西图书馆自动化部主任)
李 江(广西艺术学院中专部主任)
3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西分中心
主要职责:
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路线;组织起草有关项目管理办法与验收办法; 按项目合同管理方式组织全区性的资源建设;推广有关标准规范及“广西共享工程”日常的运转工作。
广西分中心主任:王雪光
广西桂林图书馆分中心主任:徐欣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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